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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校级遴选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发布时间:2021-01-04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14号)与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就组织我校参与第二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简称研究生党建双创活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177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申报材料

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各培养单位每一类别至多推荐1,请于202117日上午12:00前统一将本单位的推荐表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楼708),电子版材料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单位+责任人+联系电话”或“研究生党员标兵+学院+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1031625652@qq.com。联系电话:86718664.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对推荐对象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党委组织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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