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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03/01 14:07:0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导师、学位申请人员:
为规范学位申请程序,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根据《bat365手机版官网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对2017年上半年我校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加强监督,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学位工作各环节有序推进。
工作时间
应完成工作内容
相关程序
相关人员
备注
424日前
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人导师

院系研究生秘书

 

资格审核

院系根据《细则》,审核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和条件: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2. 达到课程要求证明;

3. 达到外语水平证明;

4. 公开发表文章原件(仅学术型硕士);

5. 硕士学位论文

院系研究生秘书

院系负责人

发表文章必须以bat365手机版官网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预答辩

院系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并反馈意见;

学位申请人员根据意见修改并提交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

学位申请人导师

院系负责人

预答辩秘书

学位论文需按匿名送审格式提交

428日前
检测重合率

研究生处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合率检测,检测结果反馈至院系。通过检查的论文直接安排校外盲审。未通过或未按时提交的论文推迟至下一批次(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之后)。

研究生处

 

526日前
反馈送审结果

研究生处聘请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评审论文,评审意见反馈至学院

研究生处

 

61日前
答辩申请及审批

论文通过盲审的学位申请人向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由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答辩情况报告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学位申请人导师

分管院长

分委员会主席

研究生秘书

答辩委员会中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2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

院系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2.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分管院长

答辩秘书

 

65日前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由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提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涉及材料如下: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2. 分委员会表决票

3. 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分委员会主席

分委员会秘书

研究生秘书

 

分委员会表决情况上报

院系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附: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评定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3.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及决议书;
4.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研究生秘书

分管院长

学位申请人

名单需由专人审核,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位基本信息录入

学位申请人员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打印之后本人签字交研究生秘书保存;

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审核并上报学位信息

研究生秘书

学位申请人

 

615日前后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名单

校学位委员会

研究生处

 

学位获得者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归档材料如下:                      

1. 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2. 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复印件

研究生秘书

 

学位证书的领取

学位申请人员至学院领取学位证书,所需条件:

1. 硕士毕业证书

2. 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期刊(原件)

3. 完成离校系统各流程

学位申请人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身份证领取

630日前
学位获得者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如下学位评审材料在收齐整理后归档:

1. 各院系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上交材料清单

2.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4.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6.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7. 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