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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九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9/05/20 16:52:03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及全体毕业生:

为认真做好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我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1531日前,欠费的毕业生登录bat365手机版官网网上缴费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通过银联卡或网银直接支付。

264日前,完成毕业生鉴定、学位信息录入等工作。

各学院按照党委研究生工作部、bat365手机版官网要求进行毕业生鉴定工作,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按规定进行鉴定。鉴定完毕后,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拟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应登录研究生网站“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录入。

3611日前,毕业生确定去向,完成就业派遣方案编制。

毕业生应于531日前完成91job智慧就业平台就业信息的填写和上报。

各学院应及时审核研究生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填写的就业信息,并于64日前将审核完成的派遣数据上报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时将有关派遣材料纸质稿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21室)校就业指导中心于611日完成派遣方案编制。

4610-14日,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过学校信息化“离校管理系统”进行。离校管理系统的登陆方式:在学校主页上点击“离校系统”,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陆“离校管理系统”。请有关部门人员提前熟悉“离校管理系统”,同时,请学院用户通知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时刻关注离校管理系统中的即时信息。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吕业腾,联系电话:86718664

5614日前,进行毕业动员,布置离校事宜,拍摄毕业照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等工作。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前须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其中,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享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进行现场毕业确认手续办理。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6615前,各学院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7616前,毕业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由研究生秘书收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8619日上午,举行毕业典礼。各学院按会前通知准时整队入场,对号入座。各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9619日下午,举行学位授予仪式。

10620-21日,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退宿手续,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学位论文存档、归还物品,欠费的毕业生要缴清有关费用,欠费期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暂存在学院,费用交清后再领取。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毕业生方可离校。62118:00前毕业生全部离校完毕。

11626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的归档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检查无误后,需寄发的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黏贴、封装、登记,交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邮寄。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清点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4号窗口)保管。72日前,将已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寄发完毕。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有关说明

1、毕业生应于531日前完成91job智慧就业平台就业信息的填写和上报。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于531日前将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或户档挂靠接收函交各学院辅导员。未落实就业去向(未交就业协议或户档挂靠接收函)的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或《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表》确定去向。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办理或正在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的复印件。

2、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须于531日前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各学院辅导员根据毕业生的留校申请表,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总表》,64日前凭《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总表》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户档留校期间,校方只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服务,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其他如结婚、买房、补办身份证、出国等需要办理手续的,按规定不予办理。如需办理,应将户档关系转出后再行办理。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间,学生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如在两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或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报到,学校负责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转接等手续。到20215月底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派遣至生源地报到,户口、档案随迁,这部分毕业生须在派遣后两个月内到学校领取报到证及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3、毕业离校前,如不需户档留校而要求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于531日前填写《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一份)交至辅导员,并完成91job智慧就业平台派遣数据的填写和上报,辅导员于64日前完成学生派遣数据的审核,并将申请表原件送交校就业指导中心。

4、申请到非生源地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户档挂靠的毕业生,由本人根据这些机构的申请程序申请办理接收函,学校凭接收函办理派遣手续。

5、各学院应及时审核学生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填写的就业信息,并于64日前将审核完成的派遣数据上报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时将有关派遣材料纸质稿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21室)。校就业指导中心于611日完成派遣方案编制,并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的时间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保卫处根据审批的就业派遣方案办理。

6626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的归档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检查无误后,需寄发的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黏贴、封装、登记,交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邮寄。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清点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4号窗口)保管。72日前,将已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寄发完毕。

7、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应在规定期限内携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单位规定所需的其他证书到单位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事先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出现报到证遗失情况,需登报声明,各学院出具证明,由学校上报有关部门补办。

8、毕业离校后,已派遣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改派至新单位或生源地的,应在报到证开出之日起一年内向原单位提出解约申请,经同意后办理改派手续。已派遣至生源地的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在报到证开出之日起两年内办理改派至用人单位的手续。(江苏省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其他省份在省内变动的,直接由当地政府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改派,不需通过学校办理)

9、毕业生离校后,材料交接和手续办理地点均在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4号窗口,学校一般每半个月集中办理一次派遣。户档留校或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如需办理派遣手续,应及时与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718694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对国家、社会、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的作用,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认真落实。

2、各学院要将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毕业生。

3、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各有关学院、部门要组织毕业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先进事迹,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增强毕业生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毕业生的纪律教育,坚决防止毁损公物、酗酒、打架斗殴等违纪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对毕业生中的违纪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函告用人单位。各学院要把毕业生的爱国热情、报国之心引导到文明离校工作中去,号召各班级开展“文明离校,为财大增光”等倡议活动。倡导毕业班学生离校前为财大精神文明建设增砖添瓦,以实际行动表达广大毕业生关心财大建设、热爱母校的真挚感情,为在校同学树立良好的榜样。

4、全体毕业生要珍惜在校学习、生活的时间,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如既往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秩序,爱护学校一切生活、学习设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注意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愉快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5、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加强值班。研究生秘书、导师要在毕业生离校期间深入学生中,了解他们的想法,征求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引导工作。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检查督促,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坚决制止一切违纪行为,确保学校的秩序稳定。

6、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希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工作,主动、热情地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使毕业生离校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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