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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与授予
关于做好2016年第一批次学位申请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        发布时间:2016-03-07        阅读量: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授予学位人员的信息均需按照要求统一上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用以学位认证。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2016年第一批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信息录入工作作如下安排:

1)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但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请于317日前登录研究生网站“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录入。授予学位时间暂时按“2016322日”填写。

2)“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登录用户名为研究生学号,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护照号)。

3)填写信息时请确认自己的学生类别。

学术型博士→“学历教育博士学位”

学术型硕士 →“硕士学位(学术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硕士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硕士专业学位”

4)页面未显示照片者,请登陆“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下载照片并将电子照片交所属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上传。单张照片大小10k左右,以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例如:320830199012120000.jpg

5)研究生必须从系统打印本人带照片的《bat365手机版官网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分别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存档。

6)各学院须学位信息采集系统里进行“预授予学位”工作。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学位获得者名单后,由研究生处审核预授予信息后反馈至各学院,由学院确认后再上报至研究生处。

7)学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自行修改,务请谨慎。

 

 

研究生处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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